|律师信息
王嵩岭
北京市 > 朝阳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1890103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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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婚姻家庭
发布时间:2015-04-22 10:35:54  浏览量:6685次
|个人简介

王嵩岭律师,男,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1101199910814181。 王嵩岭律师因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十多年,又有担任国企主要领导职务的经历,谙熟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企业深层次的法律风险,具有精湛的诉讼技能和丰富的业务经验。多年来承办了全国数百起各类案件,尤其擅长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在刑事、民商事等法律领域卓有建树。成功案例: ◆ 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控方以运输毒品指控,一审改变定性,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控方以定性错误、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后二分院撤回抗诉结案。 ◆ 某某非法运输毒品案:周某在机场被查获运输毒品650多克,控方以运输毒品罪予以指控。本案经三次开庭、两次补侦,后控方以申请延期审理撤诉 ◆ 某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本案致9人死亡,1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处理干部23人。历经温州市八次审理,审理过程中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后迫于压力以三年结案。 ◆ 某某贩卖毒品案:公诉机关指控张某某贩卖毒品1000克,一审被处死刑,二审接受委托。最高法复核时认定: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其购买毒品的目的是为了贩卖。被告人张某购买大量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并非法持有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某某贩卖、运输6公斤毒品案:本案历时三年,多次开庭、多次退补,最后以郭某某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无期徒刑而结案。 ◆ 某某贩卖、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本案王某某因贩卖毒品2466多克毒品及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接受委托,经审理被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改判无期徒刑。 ◆ 某某强奸案:无罪释放。缺乏有效证据,被害人陈述自相矛盾 ◆ 某某故意伤害案:无罪。因邻里纠纷引起,后被一审法院认定属正当防卫。 ◆ 某某故意伤害案:一审十年。二审接受委托,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改判八年,复二审,再撤销发回,后控方撤案。当事人得以恢复自由。 ◆ 某某抢劫杀人案:无期。未上诉。姚某某等三人只为80元钱,就抢劫杀死两名风华正茂的在校大学生。该案在北京影响极大。 ◆ 某某房屋租赁纠纷案:当事人只诉求7万元,代理后改变诉请,后判决支持102万多元。 ◆ 某某故意杀人案:三年。某某酒后把自己三岁的儿子活活啃、咬致死,情节不可谓不严重、性质不可谓不恶劣。但该案经过层层汇报、讨论、请示。直至最高检。最后以被告人系因酒精麻醉中枢神经系限制责任能力人,从轻处罚。 ◆ 某某受贿和挪用公款案:某市检察机关指控该被告人受贿75万元,援用公款230万元。经多次庭审,最终某中级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判决公诉机关指控挪用公款罪名不成立。单以受贿罪结案。 ◆ 某某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 某某职务侵占案 ◆ 某某受贿案 ◆ 某企业破产案 ◆ 某某挪用公款案 ◆ 某某合同诈骗案 ◆ 某某集资诈骗案 ◆ 某某非法经营案 ◆ 某某介绍卖淫案 ◆ 某某绑架案 ◆ 某某货款纠纷案 ◆ 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 某某股权纠纷案 ◆ 某某交通肇事案 ◆ 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 某某工亡赔偿案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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