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沁阳2月23日电(记者 吴扬)记者自河南沁阳市公安局得悉,该局一名警员因在一搭档故中未对罹难搭档施行救援遭到记大过处置。
据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端认定书,2013年2月11日(阴历正月初二)21时20分许,王浩斌驾驭豫HGX444号(本田越野)小客车在结冰路段行进时,思维麻木,遇状况采纳办法不妥,驶入左侧,与相对方向张学林驾驭的豫HQ33H(力帆)小轿车相撞,形成王浩斌、张学林、沈小正、李玲受伤,张学林经抢救无效逝世、两车损坏的交通事端。肇过后王浩斌逃逸。(下简称“2·11交通事端”)其间王浩斌为沁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捍卫科长,张学林为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
张学林的老婆吕爱平通知记者,在这次事端中,沁阳市公安局西万派出所民警麻纪东就坐在王浩斌驾驭的豫HGX444号本田越野闯祸车上。可是,事端发生后,麻纪东不只未对被撞车上处在生命危险中的搭档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张学林施行救援,反而趁事端紊乱之际悄然脱离了事端现场。直到不久前,麻纪东才在沁阳市检察院的查询中浮出水面。
今天下午,沁阳市公安局纪检书记李小虎在承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证明了此事。李小虎说,作为警方工作人员麻纪东因未实行应尽责任,公安局纪委查询后决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
据报道,沁阳“2·11”交通事端发生后,连续呈现了公职人员滥竽充数闯祸司机、乘坐人员隐身、警务人员前后说法不一,现场堪察纪录漏洞百出等一系列疑问。这些疑问也使得这起看似一般的事端遽然变得错综复杂、魅影重重。担任查询此案的焦作市检察院监察专员张南京曾痛批沁阳市公安局事端查询招摇撞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