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十八大后落马的36个省部级官员中,有12个在政协系统落马。落马官员中多有“政协副主席”,往往是在之前任地方党政一把手时就犯下贪腐行为。南京审计学院教授郑石桥说,这一现象就和离任审计效果不佳,“先离任后审计”,容易导致“带病提拔”有关。中央四年前发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按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曾提出可进行任中审计,也可进行离任审计。近日印发的《实施细则》这一表述更新为,重点审计对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任中审计作为首次在全国层面明确的制度设计,有望破解“带病提拔”等问题。(2014-07-31南方都市报)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无疑是任用选择前的重要制度设计。但实践证明,往往有“马后炮”的嫌疑。一方面,在干部任免之际的离任审计难免“行色匆匆”,很难有高质量的审计结论。事实是,组织部门调整干部并不会提前很多时间通知审计机关。这就意味着,要在短时间一般要求在两个星期内拿出审计结论。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审计5年甚至更多的材料,委实强人所难。“要么没法审计,要么审计质量很低”。领导干部决策失误、工程腐败、权力寻租等深层次问题,就很难被审计发现。
另一方面,从干部任免程序设计看仍为组织人事部门主导,甚至在一些地方仍然是一言堂,“一把手说了算”,离任审计则是“参考意见”,仅仅是配角。在离任审计之前,人事任免意向乃至决定已经下达,除非审计发现了很严重的问题,否则就很难予以推翻。广东台山市审计局副局长伍锦棠表示,目前一些地方实行的“先审后离”,多是针对可以提前知晓的退休领导干部。如果一个干部是调整岗位则很难实施,特别是层级越高的领导干部,牵涉面就越广,审计就越难,审计结论的权威性相应也会降低。
防止官员“带病提拔”,首先要有干部任免制度程序上的创新。将审计结论作为任用干部的刚性标准,确保“先审后离”、“先审后任(免)”成为刚性制度,不能让审计沦为可有可无的软约束。比如在未有审计结论前,就不允许“动干部”。其次,就当提高审计的果效,使其在干部任免中发挥应有的权威性。自然,就需要增加审计的频度和力度,强化任中审计,将时间关口提前。相关专家称,过去审一次面太宽无法审深审透,现在任期内审计至少一次,可以翻个底朝天。许多问题就能被发现,不至于被掩蔽和遗漏。
据称,目前全国多地已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中审计。湖南提出2015年要将任中审计提高到全部经济责任审计80%以上。形成“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无疑是提高审计威慑力,防止官员官员“带病提拔”的重要一环。当然,不看广告,要看疗效。
(文/ 刘效仁)